•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党风廉洁建设相关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9-17    浏览次数:    来源: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开展党风廉洁建设相关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学校党风廉洁建设相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根据学校党委2018年度工作安排,现制定我校关于开展党风廉洁建设相关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标

把此次专项检查与推动学校党风廉洁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党风廉洁建设相关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着力解决当前涉及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和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职工廉洁从教,进一步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部门包括全校各党支部、各处室系(部),人员范围包括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党员和教职工。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干部教职工贯彻落实以下制度及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

1.《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2.《党风廉洁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3.《干部职员教师工作纪律》;

4.《关于教职工请假的有关规定》;

5.《关于校内权力报备相关问题的通知》;

6.《关于信访件办理程序和校内违纪行为处理程序的通知》;

7.《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制度》。

三、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党风廉洁建设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李艳红

副组长: 孙建祥 吉红顺 李小六 张永红

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处,负责专项检查的日常工作,纪检监察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四、实施步骤

专项检查工作自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底结束,主要包括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中旬)

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检查工作。各部门学习传达学校专项检查方案和动员会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迎接专项检查的安排。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所列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按要求撰写部门自查自纠报告及干部教职工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自查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部门自查面必须确保达到100%。

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及干部教职工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统一于10月底报送学校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整改阶段(11月)

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纠正及时、处理到位、防范有效。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公示,并及时向学校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检查情况。各部门要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11月底向学校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部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学校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洁建设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文件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组织民主测评等形式进行。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自查覆盖面、纠正处理情况、干部教职工廉洁自律情况等。检查情况作为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

学校党委将依据专项检查情况,认真梳理现有党风廉洁建设规章制度,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同时,对不适应的制度要进行及时的修订完善或废止。

五、工作要求

此次专项检查是推动党风廉洁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精心组织,确保党委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参与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精心谋划,深入研究,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纪检监察处要具体负责抓好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落实,认真研究文件规定,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检查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

(二)严格要求,不走过场。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扎实抓好整改,从严要求,防止走过场。纪检监察处要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和纠正问题。对专项检查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对自查自纠不深刻,零问题、零案件,举报投诉较多的部门要进行重点核查;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发挥警示作用,推动专项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三)认真总结,深化成效。各部门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掌握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纠正整改。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指导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教职工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际成效。

                                            2018年9月14日

地址:滦县古城学府路3号 邮编:063700 

电话:0315-7312911 Email:tsyzjiancha@163.com

版权所有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