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30    浏览次数:    来源: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按照唐山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教育纪委、市教育局监察室的通知,经学校党委领导班子研究,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加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重申严明节日期间纪律,严格纠正“四风”问题。

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管理

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落实。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出表率。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广大党员干部及教职工要将元旦、春节“两节”作为防止和纠正“四风”问题的关键节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温各项纪律要求,严格执行纪律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二、加强纪律约束,形成高压态势

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按照市纪委要求,重申以下“十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

2.严禁收送购物卡、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

3.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4.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

5.严禁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

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参与赌博活动,规避组织监督;

7.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8.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

9.严禁公车私用,违规借用车辆,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

10.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三、监督举报方式

两节期间,市教育纪委、市教育局监察室将集中开展明察暗访,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及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2801187(工作时间)、2826165(非工作时间)

监督举报邮箱:tsjyjw@126.com

希望全体党员干部及教职工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值班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广大群众如发现问题,也可向学校值班领导或纪检监察处反映。

纪检监察处电话:7312911

纪检监察处邮箱:jiancha@tsyzh.com

学校值班室电话:7312919

放假期间和非工作时间可向学校值班干部或纪检监察处邮箱反映问题,开学后上班工作时间可拨打以上电话反映问题。

  

                    纪检监察处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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