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庆、中秋将至,按照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的通知,经学校党委领导班子研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重申严明节日期间纪律,严格纠正“四风”问题。
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纪律要求
广大党员干部及教职工要将国庆、中秋两节作为防止和纠正“四风”问题的关键节点,重温各项纪律要求,严格执行纪律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两节期间切实做好“八个坚决禁止”:
1.坚决禁止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
2.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月饼和节日物品、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
3.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4.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
5.坚决禁止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
6.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
7.坚决禁止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互相宴请、违规吃喝;
8.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监督举报方式
两节期间,市纪委、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将开展重点抽查,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及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2801187(工作时间)
2826165(非工作时间)
监督举报邮箱:tsjyjw@126.com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及教职工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值班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广大群众如发现问题,也可向学校值班领导或纪检监察处反映。
学校值班室电话:7312929 7312919
纪检监察处电话:7312911
两节放假期间和非工作时间可向值班室反映问题,开学后上班工作时间可拨打以上电话反映问题。
纪检监察处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