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校《采购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学校采购监督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于2019年10月30日对《采购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依据新修订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5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相关采购需求部门自行采购。10月14日,纪检监察处下发通知,对校内采购尤其是5万元以下的部门自采项目开展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采用集中检查的方式,首先由纪检监察处对各部门上交的所有采购项目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在此基础上,由监督小组对5万元以下、由各部门自行采购的项目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10月30日上午,纪检监察处邵立志处长、财务处李志江处长、工会薛昌存主席共同参与了5万元以下各部门自采项目的专项检查,大家共同查看了所有上交的材料,仔细核对了各项数据,发现了各部门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专项检查结束后,监督小组及时将检查结果(汇总统计表)和发现的问题向学校领导进行了汇报。
按照学校领导的指示,纪检监察处将检查结果(汇总统计表)在一定范围内予以了公示,同时就发现的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交流和反馈。相信通过此次《采购管理办法》的专项检查,必将促进校内采购特别是5万元以下部门自采项目有序、规范进行。监督小组也将继续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校内采购工作健康良性发展。

